2014年5月高级企业培训师考试报名通知
一、考试介绍:
企业培训师是指能够结合经济、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,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(工种)的培训项目,以及根据企业生产、经营需要,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,策划、开发培训项目,制定、实施培训计划,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鉴定,分为一二三四级。而高级企业培训师主要是培养对象为培训管理高层以上管理人员。
1、考试时间:2014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时间预计为:5月18日。
2、报名条件: (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均可申报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(2)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考试科目:共三个科目:理论知识(选择题、判断题、简答题)、专业能力(论述题、方案设计题、审定题)、综合评审(文件筐测试)。
4、合格标准:三个科目考试均满60分(满分100分)为合格,合格后可以取得高级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,终身有效,全国通用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。
(1)培训教材120元(自备),免费发放培训资料。
(2)培训提供:教材讲解、案例分析、模拟考试、课外网上辅导、免费资料发放、文件筐讲解、学习交流群等方式相结合。
(3)主要上课时间:业余时间。
(4)培训内容介绍:职业培训政策法规、培训经济学一般知识、培训项目与课程方案开发、教学组织与实施、教学效果评价与考核、团队建设与人员管理、培训行为规范等。
(5)证书发放:资格审查合格并经统一培训、考试合格后,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、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;电子注册,网上可查询,终生有效,全国通用。
(6)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,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;同时,欢迎相关单位、学校合作举办培训。我中心老学员(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)可以按照我中心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。
三、相关政策待遇:
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(湘办发[2007]13号)文件精神:取得高级技能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职业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用后,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、带薪学习、培训、休假、疗养保健、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;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(湘劳社政字[2006]22号)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,其标准为:“已取得高级技能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,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/月的标准执行;取得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职业资格证书,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,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/月、260元/月的标准执行,取得高级企业培训师退休以后享受高级职称同等待遇。”
四、报名须知:
(1)培训、报考同时进行,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,一寸照片三张,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复印件(2000以后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)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两份;并填写《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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